
宋律师,北京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怎样处理关系到医院的包容度、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医疗单位与患者及家属发生纠纷后,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查明真相,分清。属于医方的,绝不能推诿、敷衍,甚至包庇、纵容。要勇于承担,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患方,或患方提出无理要求时,则一定要坚持。下面网的为打家准备了下面的文章。
一、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理
1.医疗单位与患者及家属发生纠纷后,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查明真相,分清。属于医方的,绝不能推诿、敷衍,甚至包庇、纵容。要勇于承担,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患方,或患方提出无理要求时,则一定要坚持原则,据理力争。
2.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上至领导,下至普通员工,一定要采取冷静、理智的态度。要正视现实,不回避矛盾,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对侵害医方合法权益的言行一定要依法解决,切忌感情用事。否则只能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使医方陷入更为被动的局面。
3.发生纠纷后,医方要争取主动,及时通过各种途径与患方接触、沟通,对纠纷中负有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当有媒体介入时,要主动与媒体联系、交流,让其全面了解事情真相,以求报道客观、公正。当纠纷最终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4.妥善收集、保存好证据。从纠纷一开始就要注意收集各种相关证据,如患者的病历资料、被打砸的现场、有关证人的证言等。要向有关专家、法律工作者咨询,对整个纠纷过程、性质,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医院在医疗纠纷案诉讼中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1.如何选择诉讼代理人。卫生专业律师和医学专家组合出庭作为医院的代理人是最佳选择。
2.注意举证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由医院承担医疗过错和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其他范围的举证由患方承担。
3.按规定及时向法院提交诉讼文书。结合,医院应在答辩期届满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答辩。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诉延期举证。为了证明医院无过错或医疗行为与病人的损害后果无因果关系,医院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4.防范医疗诈骗。在卫生法制不健全和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少数病人隐瞒病情真相或提供虚假病情,利用举证倒置的规定,万一医院不举证或举证不能,那么医院就有可能承担民事,诈骗行径就有可能得逞。因此院方的代理人要特别予以注意,要熟悉医学和法律,善于识破假象,使医院变被动为主动,谨防诈骗。
三.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以上网的对于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怎样处理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网的专业律师。
一般我们对于医生的第一印象可能就是严谨,有序,生命,当然医生是关系着我们生命的的主导者。有可能因为医生的一个失误就导致我们生命命悬一线。但是医生也不是机器,他们肯定也是会有失误的时候的,那么医疗过失的划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医疗过失的划分及其相关问题。
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程度。
2、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程度分为:
①完全。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
②主要。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③次要。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
④轻微。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
3、实践中还存在对等,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突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一致的原则。比如原确定,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4、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或;次要;抑或;轻微;,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人的行政处分,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
5、此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程度问题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程度。
2、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程度分为:
①完全。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
②主要。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③次要。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
④轻微。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
3、实践中还存在对等,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突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一致的原则。比如原确定,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4、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或;次要;抑或;轻微;,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人的行政处分,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
5、此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程度问题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举证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
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也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材料提交法院后,法院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双方来质证。质证时,双方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有无异议,至于其证明力无需辩论。
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来决定鉴定机构。
法院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如果认为双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遗漏的,可以通知法院要求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要的补充材料。法院会通知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补充材料,然后经质证后的材料移交技术科,由技术科移送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司法鉴定书载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参与度。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过失的划分及其相关问题。医疗过失是有等级和制度的划分的。当您面对在面对医疗问题时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医疗过失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